厦门市同安区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派位入学。
二、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 一 ) 同安区户籍适龄儿童,本市户籍跨片区适龄儿童,在我区已购房且实际入住、户口待迁入等人员子女,网络报名时间为6月8日-6月14日,现场补报名时间为7月9日、7月10日(已在网络报名成功且审核通过的,无需到现场补报名)。
网络报名方式:“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或者手机关注“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m_ijy)。
6月15日-7月10日期间户籍新迁入同安区的适龄儿童可于7月9日-10日至现场报名点进行补报名。
( 二 ) 符合政策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外籍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人员子女的报名时间为7月9日至7月10日。
( 三 ) 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网络报名时间为4月17日至4月26日。
未经区教育局批准,任何公办小学均不 ……此处隐藏5006个字……宜,并于6月8日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咨询电话,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解答,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入学手续,不符合条件的要给予明确的答复。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依据法律法规及招生政策及时化解,区内小学间的问题在相互协调后仍有争议的情况下由区教育局最后裁决。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教育公平
各校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小学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强监督检查。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违规招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严禁录取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新生入学,各公、民办小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或减少招生规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在招生入学中组织知识能力测试;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区教育纪检监察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强化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非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工作
根据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和我区实际情况,各校应于8月20日、21日(若提前,以学校公告为准并报教育科备案)接受非起始年级转学的预约登记,8月31日前根据学位情况给予统筹。
六、其他
(一)本《意见》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附件1.
附件2.同安区2023年小学招生照顾入学申请表【点击下载】
附件3.
附件4.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