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幼儿园现场审核指南
(一)实行服务区制的幼儿园适龄儿童
审核对象:系统显示“需到现场审核”的幼儿
注意:报名成功后,系统如果显示“审核通过”,家长无需再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时间:2023年6月10日~11日
审核地点:所填报的幼儿园
审核材料:
《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的父母还需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
温馨小提示:
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合法固定住所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入园报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1日~6月9日登录“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https://rx.ksedu.cn)进行填报,也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的“招生入学”进入本系统填报,还可通过“智慧昆山”APP进行填报。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原则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取得房产证,且在昆缴纳社保的,可填报所在服务区制的幼儿园。
(二)实行非服务区制的幼儿园适龄儿童
现场报名对象:拟就读实行非服务区制的幼儿园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6月17日-18日
现场报名地点:相应幼儿园
现场报名确认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温馨小提示:
实行非服务区制的幼儿园按教育局审批同意的招生计划进行自主招生。依法自主招生的简章及公告,须于6月10日前向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经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严禁计划外招生,不得提前开展报名和录取等工作。
(三)昆山户籍无房人员子女
审核对象: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
审核时间:2023年6月10日
审核地点:见下图
审核材料:
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证明(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和抚养权证明材料)、无房证明(监护人和就读学生)或有房证明(学位被占用或非夫妻共有房产等)、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温馨小提示:由教育局会同各区镇根据实际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四)房屋被征收人员子女
① 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员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
审核时间:2023年6月10日~11日
审核地点:相应幼儿园
审核材料:
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报名证明
② 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所属服务区的幼儿园入园
审核时间:2023年6月10日~11日
审核地点:相应幼儿园
审核材料:
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报名证明
(五)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报名审核
审核时间:2023年6月10日~11日
审核地点:相应幼儿园
审核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温馨小提示:
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0日~11日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
(六)教职工子女报名
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子女可就读其父母所在幼儿园。区镇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子女,经区镇审核后可就读其父母所在幼儿园;直属幼儿园教职工子女,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后可就读其父母所在幼儿园。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指在编在岗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