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
2021年7月3日、7月4日(星期六、星期日)两天,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报名地点:
(1)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各地段初中学校。
(2)委托接收材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初中:龙堤路中学、体强路中学。
公布名单及发放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时间:
7月10日。
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所交复印件一律不退):
1.本市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未办理自建房屋所有权证的,要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下同)。
2.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城区的《居住证》(居住证登记居住地址应与其合法稳定住所地址一致。);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3. 拆迁户子女
因城市建设需要被拆迁的城区(不含乡镇)常住户籍住户子女需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其父母持城区、开发区拆迁部门出具的材料和拆迁后住址材料(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注意事项:
(一)申请由政府安排就读七年级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城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初中生源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在尚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初中七年级的公办中学有:南宁市第四十四中学、南宁市景华教育集团景华学校初中部(含百灵路初级中学)、南宁市体强路中学、南宁市五象教育集团龙堤路中学、良庆区五象湖初级中学(含延庆校区)、那马初级中学、南宁市第四十六中学、南晓中学、那陈中学、南宁市第三中学初中部五象校区、南宁市第四中学五象校区初中部和南宁市第十四中学初中部五象校区。如果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由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到有空余学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主要民办初中学校有:南宁市良庆区琼林学校、南宁市良庆区林华学校、南宁市良庆区林阳学校、南宁市良庆区锦宁学校、南宁市良庆区华登学校、南宁市良庆区兴业学校、南宁市良庆区五象中学、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学校等。
(二)报名时需递交《2021年南宁市城区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信息采集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