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履行义务教育工作职责
(一)招生入学工作职责。县人民政府承担发展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快学校规划建设,增加公办学位供给,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县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公民办学校招生,
综合指导全县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本辖区内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二)控辍保学工作职责。继续压实“双线四包”和部门联控联保工作责任,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统一排查,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确保每一位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包括残疾儿童)都能接受法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二、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
(一)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各镇要由镇中心校牵头,成立由镇分管教育领导、中心学校校长、辖区初中校长参与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辖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及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据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 ……此处隐藏3065个字……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学校党政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招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承担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管的责任。招生期间,各中小学校要指定一名校领导负责招生的具体工作;结合实际制订本校招生工作日程表;对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有关工作人员要本着认真负责、诚实守信的态度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各校要安排专人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向家长、学生解答招生录取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招生相关信息。中小学校招生前一个月,教育局中招办向社会发布宾阳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各中小学校在招生前和招生过程中,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包括学校简介、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时间安排,程序办理等内容。
(三)加强政策宣传,营造招生入学良好氛围。县教育局及各中小学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宣传解读,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总结推广招生入学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严肃工作,关系到我县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大事。各中小学要认真研究,统一部署,切实做好今年中小学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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