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在充分总结完善试点经验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构建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考试招生制度。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改进学生培养模式和教育评价方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五育并举”。坚持正确育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决克服重智育、重分数等片面办学行为,将体育、艺术和 ……此处隐藏1548个字……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五、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切实做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2.健全保障机制。加强考试机构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基本能力建设;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题库建设;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严格执行试题命题、试卷印刷与运送、试卷与答卷保管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
3.规范教学行为。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9〕29号),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课程的课时,切实发展素质教育。随着中考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师资、设备等条件成熟后,音乐、美术科目将与体育与健康科目一样,以分值形式纳入中考总分值。
4.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考试实施方案的宣传力度,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和解读,拓宽覆盖面,提高知晓度。建立迅捷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本方案从2021年秋季开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执行。各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本地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并于2021年8月20日前向省教育厅报备。
本方案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