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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宁经开区幼儿园秋季学期招生公告

时间:2023-08-25 19:58:11
2021年南宁经开区幼儿园秋季学期招生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公正公开原则。幼儿园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在辖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公开。

(二)适龄入读原则。切实做好幼儿园与小学的衔接工作,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需年满3周岁(截止2021年8月31日)。

二、录取原则

(一)小区配套幼儿园

1.招生对象

(1)家庭住址(《房屋所有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在经开区范围内。

(2)身心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业主户籍放宽至南宁市外。

2.录取顺序

(1)高层次人才、烈士、驻邕部队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征地拆迁安置对象、招商引资等优抚对象子女。

(2)经开区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3)本小区“房户一致”适龄幼儿,即幼儿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一致。

(4)本小区房产经开区户籍业主适龄幼儿。

(5)经开区户籍父母在南宁市内无房产,与本小区房产的直系祖辈同住的适龄幼儿,即“三代同堂”幼儿。

(6)本小区房产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

(7)经开区户籍且在经开区有房产业主适龄幼儿。

(8)本小区房产南宁市外户籍适龄幼儿。

(二)非小区配套幼儿园

面向身体健康且父母具有经开区房产的经开区户籍适龄幼儿招生。

三、招生年龄段

(一)小班幼儿(出生日期: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四、招生计划表

详见附件

五、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10日—2021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家长带幼儿及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现场审核报名资料,逾期不候)

(二)报名情况公示时间:2021年7月15日上午8:00 (公示报名情况及需要摇号的学位数)。

(三)摇号时间:2021年7月17日 上午8:00。

六、工作流程

(一) 报名

每一名适龄幼儿只能申请就读一所政府公办幼儿园,由其法定监护人携带幼儿持以下材料到相关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户口簿(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幼儿本人及父母页)。

2.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

3.幼儿出生证。

4.幼儿预防接种证。

5.《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三项材料中任何一项)。

6.《经开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幼儿报名信息登记表》(现场填写)。

(以上6项材料缺一不可,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幼儿园工作人员现场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7.父亲或母亲工作单位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

吴圩公办幼儿园可根据招生情况适当放宽条件。

(二) 资格审核公示

幼儿园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于2021年7月15日上午8:00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名单进行公示,并公布需要摇号的学位数。如发现同时填报多所辖区内政府举办公办幼儿园、提供虚假材料、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一律取消幼儿报名资格。

(三) 确认录取名单

1.若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数不超过计划招生数,按招生录取顺序录取。

2.若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数超过计划招生数,则:

(1)小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按录取顺序依次录取,超出计划的那一类则通过摇号确定入园名单。

(2)非小区配套幼儿园符合招生条件幼儿全部参与摇号派位。

(3)2021年7月17日上午8:00到报名地点进行摇号,摇号派位由公证小组进行现场公证监督,现场公布摇号结果。

(4)如发现同时填报多所辖区内政府举办公办幼儿园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四) 公示录取名单

招生结束后,幼儿园对体检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附件: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教育局

2021年7月3日

《2021年南宁经开区幼儿园秋季学期招生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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