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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温州苍南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通知

时间:2023-09-09 17:22:14
2023年温州苍南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通知

  2023年苍南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通知

一、录取对象

(一)苍南县户籍在本地报名并参加温州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含本县户籍在市域外就读,回我县参加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苍南县户籍在温州市内苍南县外就读并报考,选择回户籍地(苍南县)录取的考生。

(三)在苍南县报名并参加录取,且参加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苍南县引进人才子女及浙商温商回归苍南人员子女。

(四)浙江省内苍南县外户籍在苍南县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往届考生(可参加我县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全域招生计划的录取,苍南中学不录取往届生)。

(五)浙江省外户籍在苍南县就读并参加2023年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具有我县初中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学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学生父母在苍南县范围内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2.学生或其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温州市范围内取得《浙江省居住证》一年及以上的,3.学生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温州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及以上(从2022年6月前连续缴纳至今)的考生,可参加我县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全域招生计划的录取。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本县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此处隐藏4616个字……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八)严禁任何学校、教师为非法招生学校提供招生场地和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教师有偿为招生学校介绍和输送生源,违者将追究相关学校领导及教师的责任。

(九)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委监督,保证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根据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招生录取办法,严格审核备案,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监督制度,杜绝招生违规违纪现象,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校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十个严禁”(见附件3),通过主动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确保高中招生工作规范实施。

(三)各校要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做好本地各类高中招生政策的解读。对群众广泛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发布考生指南或媒体宣传等途径及时回应家长的关注,认真做好政策调整的说明和解释。坚决查处学校发布与本校办学实际不相符的虚假宣传行为,追究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八、本文件由苍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苍南县第二段公办普通高中施教区一览表

2.苍南县2023年普(职)高招生计划表

3.浙江省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十个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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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

2023年5月20日

《2023年温州苍南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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