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农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农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农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农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1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 22 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农学院创建于一九七六年。目前校园占地面积 1292 亩,校舍建筑面积 38 万平方米,具有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学校拥有一支较强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教职员工1000 余人,其中:双聘院士 4 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8 人,国家级人才 7 人,省部级人才 53 人。有全国优秀教师 1 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1 人,天津市教学名师 12 人,天津市级教学团队 14支。学科涵盖 7 个学科门类、48 个本科专业及方向。主要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 ……此处隐藏613个字……。
第十七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农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中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对符合天津农学院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23 年度天津农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天津农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农学院有关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如遇教育部、天津市招生政策调整,我校根据相关政策作出相应修订。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请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凡是冒用我校进行招生活动的,欢迎考生及家长举报,我校将保留依法追责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天津农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s://zjb.tjau.edu.cn/
E-mail: zhaosheng@tjau.edu.cn
电话:022-23799551、022-23792191
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 22 号 邮政编码:300392
西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同公路 19 号 邮政编码:300380
蓟州校区:天津市蓟州区五百户镇青池 1 村 邮政编码:30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