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 2016年 9月 1日至 2017年 8月 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通宁大道以东、宁启铁路以北幸福街道范围。
三、入学条件
(一)户籍在崇川区的入学适龄儿童,以其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简称:房产证)为依据确定就读学校。
以本校招生范围以内的入学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就读本校。入学合法固定住所依照以下原则确认:1.法定监护人在崇川区有住房的,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本校招生范围内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2.法定监护人在崇川区确无住房的,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按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的,入学儿童须与祖辈(至少一人)、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3.居住公租房的无房户,入学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同在公租房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4.幸福街道户籍的无房户,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6.自有的合法自建房,提供建房报告等凭证材料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7.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二)户籍不在崇川区的入学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项条件,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入学。
1.法定监护人已经在崇川区购房的,按施教区安排入学,具体要求:
(1)户口簿。
(2)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
(3)法定监护人崇川区范围内的居住证(户籍在通州区、海门区不作要求)。
2.法定监护人在崇川区租住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具体要求:
(1)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崇川区范围内的居住证;
(3)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缴费清单可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查询打印,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或凭身份证到就近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自助一体机打印。
(三)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四)相关入学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报名方法
(一)持房产证入学的,对照入学条件,由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住宅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按本校公告时间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
(二)崇川区户籍的无房户,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持居住证入学的,对照入学条件,由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或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选择学额有空余的、距离居住地相对较近的学校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
(四)学校现场审核合格后,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明确学生注册报到时间和入学要求。
五、日程安排
(一)本校于5月31日在学校北大门前张贴招生公告,同时将招生公告发布于南通市鹤涛小学微信公众号上,并通报施教区的相关幼儿园。网上预报名填报时间截止到 6月 20日。
网址:
http://xsbm.ntccjy.com/bm/xxindex
二维码:
(二)7月 2日至 3日,(上午:8:30~11:00 下午:2:00~4:30),学校接受施教区内学生现场确认。由一位家长带领入学儿童,持户口簿、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等原件(另附上述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复印件留校存档不退还,原件当场退还。
(三)如有学额空余,7月 5日至 6日,再接受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现场确认。学额空余情况,请关注7月4日学校北门前出示的公告。
(四)为更好的方便适龄儿童报名入学,7月 2日至 3日、7月 5日至 6日,教体局在通师三附西校区协调解决入学中的疑难问题。
(五)报名时间以后提交入学材料的,一律统筹安排。
六、咨询电话
80779156(孙老师)
80779158(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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