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入学包括烈士、优抚人员子女,对烈士、因公牺牲或伤残、驻国家艰苦边远等地区及从事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警察等,其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给予优先安排。
现役军人等子女,凡符合规定的驻连部队军人、救援消防人员等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户籍所在县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高层次人才子女,凡符合《连云港市人才评价分类办法(试行)》规定的“C类”及以上和博士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由市组织人才部门依照《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办理流程》审核并公示后,其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户籍所在县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