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基本政策
(一)贷款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二)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及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元,最低不少于1000元。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的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预科学生。
(三)贷款期限
按在校学制加15年确定,贷款期最短不低于6年(含6年,建议选10年左右),最长不超过22年。
(四)贷款用途
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五)共同借款人
借款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户籍需与借款学生同属一个城区,共同借款人为非父母的,年龄在25-60岁之间。(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 ……此处隐藏487个字……/p>
2.进入手机认证界面,通过验证后进入续贷申请界面。
3.填写贷款基本信息和共同借款人信息(如需更换共同借款人,需要与新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到资助中心线下办理变更手续)。
4.确认贷款申请信息准确后点击下一步提交,选择“网上签订合同”。
5.同意远程受理协议后进入身份认证授权界面,在手机支付宝客户端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到“身份认证成功,贷款申请已提交”后,耐心等待县区资助中心审查结果。
6.南宁市兴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受理远程贷款申请,审查结果通过手机短信通知贷款学生。
(提示:如线上不能成功办理,请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和贷款申请表前往现场办理。办理前请先来电咨询。)
四、其他事项
1.按照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贷款学生及家长要佩戴口罩、提供出行健康码,在测温通道测试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贷款现场。
2.联系方式:南宁市兴宁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热线电话:3290628;兴宁区生源地助学贷款QQ群:813278070。
3.线下办理地点: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4号门)兴宁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6室。
4.线下办理时间:8月5日起开始办理,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5.首贷预约方式:关注“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首贷预约”→扫描二维码(该二维码每周更新一次)→选择贷款办理时间预约。
6.如遇政策调整,以国家开发银行最新公布的政策内容为准。
温馨提示:贷款申请预约请关注“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公众号预 约功能8月份正式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