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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查询

时间:2024-02-19 19:58:16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查询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1号

一、考试类别

兽医全科类、水生动物类。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或全日制高校在校生,专业符合兽医全科类报考专业目录(附件1)的,可以报名参加兽医全科类考试。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或全日制高校在校生,专业符合水生动物类报考专业目录(附件2)的,可以报名参加水生动物类考试。

(三)在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兽医全科类考试。

(四)依法备案或登记时间在2013年前(含2013年),且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十年以上的乡村兽医,可以报名参加兽医全科类或水生动物类考试。

三、报考方式与时间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4门科目,报考人员可以选择报考全部4门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报考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方式。报考人员应使用计算机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net.cn)—执业兽医专栏—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考试缴费、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考试相关操作。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6—17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 ……此处隐藏1205个字……科目成绩合格的,视为考试通过。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考试合格总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公布。如4门科目总分未达到考试合格总分数线,但单门科目达到60分的,视为单科成绩合格。单科合格成绩予以保留,3年内有效。

九、资格申请和授予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通过的人员,应按照各考区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经审核合格的,由报考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考试通过,但学信网信息与毕业证书(毕业证明书)不符的人员,应更正学信网相关信息,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执业兽医资格。

考试通过,但学历信息在学信网无法查询到的人员,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执业兽医资格。

考试通过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应取得兽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询到),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执业兽医资格。

  十、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证书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应按原资格授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告要求进行申请。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达到执业兽医师资格合格标准的人员不可重复报考。

(二)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有关事宜参照本公告执行。

(三)2023年继续在西藏自治区进行C类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试点工作。

(四)考生可依据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农业农村部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考前培训辅导。

附件:

1.兽医全科类考试报考专业目录

2.水生动物类考试报考专业目录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查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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