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会计考办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宁夏考区考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8号),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定于2022年9月举行,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就我区2022年度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通知所 ……此处隐藏662个字……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交考后现场审核点)。
(二)打印准考证
2022年8月10日前,在宁夏会计信息网公布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
(三)考后审核
成绩公布后,全科考试通过人员及时关注宁夏会计信息网,根据相关通知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逾期不参加审核的考生视为审核不通过,不予发放证书。
六、收费标准及票据取得方式
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宁价费发〔2004〕65号和自治区物价局宁价费发〔2005〕122号文件执行,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50元。
本次报名收费只提供电子票据,需要报销的考生,缴费成功后按收到的短信链接,领取《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票据并自行打印。
七、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区)财政局要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介,将报名时间、审核方式和有关考试政策等,及时告知广大考生,避免漏报、错报情况发生。
(二)各市财政局应于考试开始前2个工作日完成对监考人员、巡视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疫情防控和防范和打击利用高科技作弊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市、县(区)财政局要本着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原则,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考试考务各环节工作,确保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四)各市、县(区)财政局应督促广大在宁夏区内工作的考生及时进行信息采集并及时审核,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无误,后续领证等工作顺利展开。
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