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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和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1000元≤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1000元≤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12000元。以上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按最新政策执行)。
贷款期限
按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