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摸底信息方式和途径
家长可自行前往居住地附近的学校咨询和领取相关调查摸底表格,填写事项准确无误后上交学校备案与统计。
摸底对象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及以上,现实际居住在江南区小学服务地段内,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含残疾适龄儿童)。
(二)父母双方在江南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摸底范围和材料准备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等)。(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2.《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江南区各派出所核发,登记地址在江南区范围内);3.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4.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江南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