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所需材料:
(一)具有南宁市城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含乡镇)小学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的报名材料为:
南宁市城区小学学籍信息表(由就读小学在学籍系统中打印后,与家长签名的信息确认表、知情同意书等作为报名材料留存)。
(二)在外地就读小学,具有南宁市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其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1.在外地就读小学,具有南宁市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所需材料为: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
(3)子女入学诚信承诺书。
2.在外地就读小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所需材料为: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5)子女入学诚信承诺书。
疫情防控要求:
(一)来自区外人员及来自区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须提供来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邕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我校审核材料地点。
(二)按照疫情防控期的要求,请相关家庭安排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前往我校审核材料,服从现场安保、防疫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进入我校审核地点前,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测温亮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三)有下列情况人员不得到审核现场:(1)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人员;(2)14天内有境外及港澳台旅居史的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密切接触者解除14天隔离之后未满7天的人员;(3)按疫情防控要求已居家隔离人员;(4)其他状况不适合参加人员。若在现场审核材料过程中发现可疑症状,应立即终止材料审核离开现场,并按要求开展隔离医学观察。
(四)请所有入校人员遵从广西民族大学疫情防控要求,入校遵循“两点一线”(即校门到综合楼一楼阶梯教室报名点),报名结束后不进入大学校园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