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填报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其中,6月27日至28日预填报,6月29日至7月2日正式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00)。
包括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普通类本科批次志愿。此外,我省还专门设立了高校专项、综合评价(B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填报栏,供获得相应资格的考生填报志愿。
第二阶段:填报专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其中,7月25日至26日预填报,7月27日至28日正式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28日17:00)。
包括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
各批次平行志愿〔含艺术类传统(顺序)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及计划数。
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志愿。具体时间安排详见考生准考证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