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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特殊人员子女入学办法解读 汉中特殊人员子女入学办法解读电子版

时间:2024-04-15 22:34:09
汉中特殊人员子女入学办法解读 汉中特殊人员子女入学办法解读电子版

1、我的孩子户籍不在汉中,如何保障义务教育入学?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申请在非户籍所在地入学的,监护人可持居住、就业等相关证明,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报名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我的孩子户籍不在汉中,能否报名参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

答:可以。有选择民办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的随迁子女,可以按照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有关要求,到民办学校就学。

  3、我的孩子户籍在汉中,目前跟随我在外地上六年级,能否参加今年的的小升初摇号?

答:可以。您可以在规定时限内,到拟报名的民办学校所在县区教育体育局进行资格审查、领取报名条、进行网上报名。

4、如何保障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答:市教育局成立了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考试管理中心分管领导、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担任,成员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市考试管理中心中考科负责人组成,统筹负责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布了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继续由所在县 ……此处隐藏295个字……〔2017〕72号);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功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公政〔2018〕159号);《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汉中市军人子女入学教育优待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汉政联〔2016〕1号);《汉中市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汉教发〔2018〕166号)等有关规定。

  2021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具体日程安排

时间工作内容5月29日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对学区内学生和家长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6月4日前各县区教体局公布《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6月10日前市教育局公布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城固县教体局公布面向本县招生的民办小学招生计划6月11日相关县区教体局公布民办学校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6月15日-6月16日相关县区教体局完成申请就读民办小学、民办初中学生的资格审查,并发放报名条6月19日-6月23日凭报名条登录汉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网上报名6月25日公布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报名人数6月26日-6月27日各县区教体局组织民办小学、民办初中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服随机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一次免试全部录取6月27日-7月11日各公办小学、初中招生7月12日-7月13日各县区教体局统筹安排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到糖区公办学校入学7月15日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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