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由有关部门统一发放到受助学生资助卡。
(二)国家免学费补助。享受国家免学费补肋的对象为:中职学校全口制正式学籍的一、一、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地级以上城市新远城区学生,以及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戏曲表演专业,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全省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统一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测算。免学费补助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统一拨付到相关中职学校。
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认定,按学期发放。申请、认定、审批及发放的基本流程为:
1、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本人身份证。
2、学生干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由请。
3、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认定。
4、有关部门审批,并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校资助部门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资助卡,并配合有关部门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学生资助卡中。
二、武汉市、区属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政策
(一)实施范围:武汉市、区属中职学校。指武汉市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市、区属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市属高校附属的中专部或中等职业学校。
(二)实施对象:在武汉市、区属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未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的学生。
(三)免学费补助标准:统一按每生每年2000元测算。免学费补助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统一拨付到相关中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