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指南
学校全称: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办学性质及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区内学校代码:770
学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高职园区
一、报考资格
已完成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及单独招生填报志愿考生。
二、单独考试招生形式
(一)综合评价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机试300分)+职业技能(面试300分),总成绩为600分。
(二)校企合作定向班招生:职业技能考试由学校与合作企业共同完成。
三、考前流程
(一)网上填报志愿
时间:根据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知,网上填报志愿定于3月2日—6日进行。考生只能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和高收费专业调剂。高收费专业是指学费标准高于1万元的专业。如学院未完成高职单招计划,二次网上征集志愿安排在4 月7日—9日;如完成高职单招计划,原则上不再参加征集志愿。
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志愿。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单独考试招生规定和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内蒙古招生考 ……此处隐藏1820个字……主动接受监考员进行身份认证。机试考生开考一个半小时之后可提交试卷,离开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7.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8.考场时钟仅做参考,考试实施过程中各个节点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发出的相应信号为准。
9.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作答,待监考员发出退场指令后,考生方可取回自己的暂放物品,依次退场。
10.考生在考场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1.特别提醒考生: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在考试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刑法修正案(九)》《两高司法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考生应当配合监考员等工作人员对本人违规事实的认定和处置并按要求签字。
四、其他事项
1.考生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考前一周要加强自我防护,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并填写考生健康状况自我承诺书(见附件)。
2.所有考生和考试相关工作人员均应做好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场提倡全程佩戴口罩。
3.若本人在考前3日内,抗原或核酸结果异常的考生须向我校报备并提交相关证明,经确认后,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试。
请考生做好各项准备,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确保准时参加考试,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考生健康状况自我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