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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南宁武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材料

时间:2024-05-28 04:22:07
2021年上半年南宁武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材料

网上申报

上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至7月5日(6月1日-6日认定系统维护,暂停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可在系统开放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个人承诺书》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不予补报。

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和体检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院校所在的认定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7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现场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2)证件照。申请人需提交近期免冠正面l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3)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申请人视情况提供)。

①南宁市武鸣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户主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本人户籍页(现场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②居住地是南宁市武鸣区的申请人,需提供南宁市武鸣区范围内的居住证(居住证一年一签,请申请人注意签发日期,需提交未过期的居住证;现场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③驻南宁市武鸣区全日制高校就读的申请人,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现场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④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南宁市武鸣区)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军官证或警官证现场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人事关系证明提交原件。)

⑤在居住地(南宁市武鸣区)申请的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现场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4)体检报告(提交原件)或告知承诺书(现场签订)。

(5)《普通证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已核验”的,可不提交原件(现场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除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员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现场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7)考试合格证明等(申请人视情况提供;现场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①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认定系统已校验通过的不需提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②参与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系统已校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③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8)委托提交现场确认材料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5)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现场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所有无法在网上核验通过的证件,申请人需提供证件原件到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2021年7月6日前补齐。

现场确认时,请自备一个档案袋,将审核材料按以上顺序放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写上姓名及提交的材料目录。

《2021年上半年南宁武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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