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一)已完成小学教育的本市城区常住户籍适龄学生(含残疾适龄学生)。
(二)父母双方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已完成小学教育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时间安排:
(一)5月15日前,各小学召开小学毕业生家长会指导家长填报初中入学信息。
(二)5月18日—6月19日,各小学填报小学毕业生信息。其中,6月15日—6月19日,小学阶段在市外就读、初中需回到我市市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以及户籍新迁入市区的小学毕业生,其家长持有关证明材料就近到有关城区教育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三)6月下旬,民办初中进行电脑随机录取。
(四)7月11日—7月12日,公办初中统一报名。
(五)7月18日—7月19日,各初中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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