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一)具有本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
(二)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①中心城区学校一年级招生对象需年满6岁半,即2015年2月28日前出生;②其他条件不具备的小学,报学区并经城区教育局同意后,可推迟至7周岁。)
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阶段(仅限于报读中心城区小学)(6月25—7月2日)
报读中心城区小学的家长根据学校招生简章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报名阶段(7月3日、4日)
7月3日,户籍儿童到所属地段学校报名。
7月4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所属地段学校报名。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报名材料:
(一)武鸣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户口簿须于学校报名截止日期前签发。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如《不动产登记查档证明》等)。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于学校报名截止日期前实际居住。(具体材料参看各学校的招生简章)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申请就读武鸣区中心城区学校的,需向地段学校提供以下材料(各地段学校具体负责审核验证,并上门实地核查,形成地段生报名初审材料上报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1)有效户口簿。如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及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结婚证或孩子出生证;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前合法持有。
(2)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鸣中心城区持有的有效《居住证》(武鸣区户籍不用提供);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前签发。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有以下三种情况:
①有独立产权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鸣中心城区购房的(以已交房并入住为准),需提供《不动产登记查档证明》(可凭身份证到武鸣区政务服务中心或自然资源局自助打印)或其他的房产证明材料。
②房产证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属于三代同堂居住的,提供祖辈及父母双方的《不动产登记查档证明》(共3张)以及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③租房的,需提供父母双方的《不动产登记查档证明》(2张)、房屋租赁合同(附房东房产证明以及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4)合法稳定就业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鸣中心城区的务工证明,即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含劳动合同书、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纳税证明、工商营业执照(以实际经营为准)等3项材料的任何一项。上述合法有效的就业证明材料须于2021年6月24日前签发(订)。(武鸣区户籍儿童父母在中心城区购房并实际入住的,不用提供务工材料)。
(5)诚信承诺书。家长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为更好地配合学校做好实地核查工作,家长可向学校主动提供购房后实际入住和营业执照实际经营的材料(如水电费缴纳情况、店面图片及经营流水账等)。
申请就读非中心城区学校的,参照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由受理学校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