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城区实际,为做好南宁市良庆区公办中小学附设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报名工作,现拟定以下招生方案:
一、招生范围
(一)户籍、家庭住址(《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下同)在南宁市城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二)通过南宁市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建设和重点产业企业培育发展人才、驻邕部队军人以及其他政策规定的特殊工作的直系子女。
(三)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录取原则
如遇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不能全部安排,原则上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排序,超出计划的那一类则通过摇号确定入园名单,届时将邀请相关人士公开监督,并现场公示摇号结果,公示拟录取名单。
(一)户籍和家庭住址一致的适龄儿童,通过南宁市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建设和重点产业企业培育发展人才、驻邕部队军人以及其他政策规定的特殊工作的直系子女;
(二)户籍在南宁市建成区,家庭住址在招生地段内的适龄儿童;
(三)户籍在南宁市城区各乡镇,家庭住址在招生地段内的适龄儿童;
(四)家庭住址在招生地段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租住在招生地段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有剩余 ……此处隐藏376个字……自治区居住证》。
3. 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货台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5.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幼儿出生证。
请家长携带好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核原件,收复印件)。
五、各镇在镇政府统一布署下,成立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结合本镇生源情况,制定幼儿园招生方案,科学实施。
六、报名时间安排
(一)6月18日发布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7月4日上午9:00-12:00,报名初审阶段(带齐材料原件、复印件)。
(三)7月13日前各幼儿园现场摇号并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三天)。是否进行现场摇号,将视报名初审情况而定。
(四)7月24日上午9:00-12:00,幼儿园接收并核准体检合格的幼儿,发放录取通知书。
报名咨询电话:0771-4501879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监督电话:0771-4505255(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附件:1.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办法(南办发[2019]10号)
2.创新创业团队建设和重点产业企业培育发展人才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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