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滨海县中小学秋学期收费:
一、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一)服务性收费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伙食费。
普通高中:住宿费、伙食费。
(二)代收费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校服费(不作要求)、《暑假作业》费。
普通高中:教材(含磁带)费、教辅材料费、作业本费、校服费(不作要求)、高一年级军训服装费、社会实践活动费(仅限门票、交通费、食宿费)。
二、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预收标准
(一)普通高中住宿费标准:每生150元。
(二)中小学伙食费和幼儿园午餐费、餐点费预收标准为:
高一、高二年级每生2160元,高三年级每生2340元;初中七、八年级每生1600元,初中九年级每生1920元;小学每生1400元。刷卡的,由学生自由充值,不得强制规定充值起点数,不得要求按包餐制的定额预收标准充值。中小学伙食费和幼儿园午餐费、餐点费,学期开始时一次性预收,学期结束时按实结算。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收费标准为:小学四至六年级每生24元;初中八年级每生36元;九年级每生45元。
(四)普通高中代收费预收标准为:高一年级每生790元、高二年级每生500元、高三年级每生440元。其中:作业本费每生不超过50元,社会实践活动费每生不超过10元,高一年级军训服装费每生不超过50元。
(五)职业高中可参照普通高中标准执行。受专业影响需要分专业、年级制定不同代收费预收标准的,必须报经同级价格主管、教育部门批准后执行。
三、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
省级重点中学,四星级、三星级高中每生800元;市级重点中学,二星级高中每生600元;一般普通高中,二星级以下(不含二星级)高中每生450元。
严禁收取饮水费、讲义费、试卷费、报名费、空调费、牛奶费、报刊费、体检费、红十字会费、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等一切未经审批的费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办商业保险,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切实加强食堂财务管理,食材实行集中配送的食堂和食材自行采购的食堂等所有学校食堂都要按规定实行专账专户管理,独立核算,严禁从伙食费中列支正常成本以外的任何与学生伙食无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