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服务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
(一)灵源村8~12队、大皇后村户籍适龄儿童。
(二)学校附近区域范围,如原氮肥厂(春霞路9号新职工子女)、财富大道等户籍适龄儿童。
二、部分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人员子女。
三、部分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拓展:南宁市武鸣区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基本条件
(1)父母及儿童本人户籍在武鸣城区内(指中心城区以外其他乡镇),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城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已合法稳定就业。
(2)父母及儿童本人户籍在武鸣城区以外,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城区内持有《居住证》、有合法稳定住所、已合法稳定就业。
2.报名材料
申请就读武鸣区中心城区学校的,需向地段学校提供以下材料(各地段学校具体负责审核验证,并上门实地核查,形成地段生报名初审材料上报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1)有效户口簿。如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及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结婚证或孩子出生证;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前合法持有。
(2)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鸣中心城区持有的有效《居住证》(武鸣区户籍不用提供);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前签发。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鸣中心城区购房的(以已交房并入住为准),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含合同书及契税完税证)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租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附房东房产证明以及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4)合法稳定就业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鸣中心城区的务工证明,即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含劳动合同书、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纳税证明、工商营业执照(以实际经营为准)等3项材料的任何一项。上述合法有效的就业证明材料须于2020年6月20日前签发(订)。(武鸣区户籍儿童父母在中心城区购房并实际入住的,不用提供务工材料)。
(5)诚信承诺书。家长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为更好地配合学校做好实地核查工作,家长可向学校主动提供购房后实际入住和营业执照实际经营的材料(如水电费缴纳情况、店面图片及经营流水账等)。
申请就读非中心城区学校的,参照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由受理学校审核。
3.排序规则
在符合入学基本条件情况下,原则上按以下顺序优先安排入学:
(1)父母获城区级以上(含城区级)政府颁发的先进个人,提供证件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
(2)父母在武鸣区中心城区购买独立家庭房产并居住的;
(3)父母双方在武鸣中心城区内居住证领取时间、连续居住时间和连续就业时间越长越优先,以一年以上为优先基础(父母双方工作年限累加);
(4)其他上级文件明确的优先入学事项。
4.分配原则
根据各公办学校生源和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按优先条件顺序,由近到远安排入学。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待遇
由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与本城区户籍学校服务地段学生混合编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有正式学籍,同样参与各种活动和评优评先,完成学业后,发给义务教育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