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根据学科类培训机构目前法人性质及后续办学意愿,分别采取以下办法办理。
一、现有线下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理:
1、不再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业务的,由教育部门收回原办学许可证后,培训机构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或变更名称及经营范围登记,剥离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业务后,依法从事其他非学科类培训活动。
2、继续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的,由教育部门按仅允许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项目等要求,重新核准许可范围,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设立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并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不承接原营利性机构主体的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在完成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前,相关培训机构不得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项目的新招生和收费。申请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变更涉及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项目的,要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凭审批意见办理。
二、现有线下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理:
不再开展学科类培训业务的,由教育部门收回原办学许可证后,培训机构向民政部门申请业务范围、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剥离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业务,依法从事其他非学科类培训活动。其中,发生因培训项目调整需大量替换原课程的师资等根本性变化或者90日内未能找到新业务主管单位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注销登记。继续开展学科类培训业务的,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修改机构章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经教育部门审查同意,到民政部门办理章程核准或者变更登记后,继续依法开展培训活动。未签署有关文件的培训机构补充签署事先告知书和捐资承诺书。
三、咨询电话:
0515-87295313(阜宁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