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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时间:2023-07-13 16:47:53
厦门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厦门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发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和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精神,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和我市有关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等,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厦门市2023年中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市招考中心”)负责组织报名、考务、评卷和录取等工作,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市教科院”)负责市级统考科目命题工作。

各区相应成立中招领导小组,负责本区中招工作。各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开展本校中招工作。

二、报名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9日至3月14日;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3月24日至3月25日补报名。

考生应在相应招生片区的报名点报名:

✔ 学籍所在校。

✔ 各区指定的社会报名点。

报名对象

1. 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校报名。

2. 本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3. 具有同等学力的本市户籍社会青年(含往届生),在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 补报名考生统一到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2 ……此处隐藏6501个字……划定,报市招委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3. 各类招生学校对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审核,报市招考中心核准录取,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负责发放。

4.被集美海沧片区和同安翔安片区学校录取的思明湖里片区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到思明湖里片区内学校就读。

5.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本市学籍初中毕业生若要到其他设区市就读普通高中,须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经该设区市中招机构办理录取手续,方可取得普通高中学籍。

七、体检

考生的身高、视力等相关数据以该生初三年的健康检查为依据,初三年未进行健康检查的考生,应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并于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

除经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依照有关规定批准的专业外,各招生专业均不得自定招生的男女比例和各种健康标准。

八、规范招生行为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校有关人员应认真学习、准确掌握、严格执行招生的各项政策规定,未经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审核不得擅自招生。

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不得用虚假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得派人或通过电话、信件等对学生和家长的志愿选择进行干预,不得向应届生所在学校索取考生及家长的有关信息,不得擅自承诺减免入学收费等办法吸引考生,不得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

市、区教育纪检监察组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强化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对违反《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及本方案的单位,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立即纠正,并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各级文明校园评选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厦门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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