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恶犬咬伤幼童,父亲打死狗遭索赔2万,狗主人:我每天喂烧鸭
狗主人
“我的狗每天都吃烧鸭,现在被他打死了,找他赔2万块钱过分吗?”
2019年,家住深圳某街道的一位女子将一条死狗拖到邻居家中,并要求赔偿2万元。
按照该女子的说法,是邻居为了“泄愤”,在没有过问的情况下,私自将狗打死。
可当大家细致了解此事后才知道,这条狗不仅在当地里“作恶多端”,甚至还两度咬伤邻居儿子。
遛狗不牵绳,任凭恶犬伤人,事后还上门索要赔偿,这钱该赔吗?
狗伤人的背后,究竟是狗的责任还是人的责任?
恶犬伤人
2019年5月4日,年仅6岁的唐家豪在自家附近的空地上踢球时,一条半人高的金毛犬突然从一旁的车底中窜出,直挺挺奔向家豪所在位置。
面对如此情况,就算是一个成年人也难免惊慌失措,更何况是一个孩子呢?
惊慌中,家豪只能四处逃窜。
当时周围居民并不少,看到这种情况,大家纷纷出声喝止。
但不幸的是,家豪在奔跑过程中还是被金毛咬伤,小腿上的血孔清晰可见,不时往外冒着血珠。
小腿被咬
金毛被人赶跑了,家豪的父亲唐先生得到消息后也急忙赶了过来。
看着儿 ……此处隐藏2898个字……导致交通事故的事情不知道大家还有没有印象。
如果将这种妨碍正常交通秩序的危险行为当做爱心救助的话,那是不是已经和“爱心”二字背道而驰了呢?
他们为了展示自己的爱心,将“救狗行动”放在法律之上,眼里只有狗的生命,却无视了人的安全。
这种缺乏理性和完善的思考的行动并不是个例。
曾经在玉林狗肉节上,无数“爱狗人士”打着救助流浪狗的旗号闯入商店中闹事,逼迫当地政府无奈停止狗肉节的举办。
抵制狗肉节
他们将吃狗肉与“野蛮”“残酷”“吃朋友”所挂钩,把参与其中的商户和食客与“落后”、“愚昧”、“不文明”画等号,更是打着“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这一旗号,让养狗人群与商客变成二元对立关系,而从计化对立情绪。
但狗在历史上本就有着“食物”的属性,它本应和其他的牛羊猪鸡马都是对等的关系。
这种饮食文化,难道真的是一种残忍吗?
在我国的饮食中,重口味和猎奇屡见不鲜,从烧烤中的羊鞭羊眼、到鲜吃的醉虾醉蟹,再到被国外奉为顶级美食的鹅肝,哪个不残忍?
所以当自身将养狗当作一种文化时,就应该尊重多元文化的说法,或者用更为妥善温和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求。
毕竟当5月20日被当成“情人节”,双11被当成“购物节”,那能够增加当地经济发展的“狗肉节”又何乐不为呢?
在允许自己文化喜好的同时,也允许其他文化共存,这才是多元文化的真意。
养狗爱狗这一件事本身没有错,也能够在闲暇之余为家庭平添一份乐趣,可这份乐趣若是要以他人恐惧、身心伤害和经济损失为代价,那这代价也太大了些。
善待动物,养狗负责,理智对待,尊重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