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贷款申请人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之日起满一年,可申请办理提前部分还贷,每周年可申请一次部分还贷,提前部分归还本金须为万元的整数倍。2.借款人提前还款时应先归还逾期及当期贷款利息,再还其他款项。
办理流程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线下办事地点/时间
具体地址: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解放北路588号4号楼)二楼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0575-12329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