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时间:2022年2月17日
关于烟台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切换上线暂停部分人社服务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工作部署,我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定于2022年2月19日至2月20日对省集中信息系统生产库数据进行全库备份,2月26日0时至3月20日24时停机,向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迁移数据,停机期间全省范围部分人社业务暂停服务。现针对我市情况公告如下:
一、停机期间影响的系统和相关业务
停机期间,全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市“智慧人社”信息系统将停止服务。全市各级人社(社保)办事大厅、工伤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全国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建设银行自助一体机社保全省通查、下放到银行网点协助办理的部分人社业务、烟台一手通APP、烟台人社微信平台、烟台人社综合网厅、烟台人社电子社保卡签发渠道、烟台人社自助服务终端等线下线上服务渠道暂停使用。受到影响或暂停办理的业务包括:
(一)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所有业务,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业务;
(二)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机构费用联网结算业务;
(三)就业和创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培训开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等业务。
为配合做好全国统筹信息系统上线工作,确保业务数据完整有效,以上相关业务网上服务功能将于2月20日0时起关闭。
二、业务恢复办理时间
3月21日0时,各项业务服务全面恢复正常。
三、温馨提醒
(一)停机期间未及时受理的社会保险待遇类业务,系统恢复后优先受理,不影响个人权益;
(二)停机期间工伤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做好记账登记,待系统恢复后,按正常流程结算;
(三)2022年3月应发放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定期待遇,提前至2月发放;
(四)2022年2月21日0时起,停止受理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关系转移申请;
(五)停机前已完成“社保核定”征缴业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税务部门办理缴费不受影响;
(六)停机前已完成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居民,在税务部门办理自主申报缴费业务不受影响;
(七)参保单位和个人急需出具社保参保证明的,停机期间可到社保业务经办大厅办理;
(八)停机期间,可通过邮寄或到经办窗口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待系统恢复后进行信息补录。遇有危病重被鉴定人,通过个案处理、上门服务等方式适时开展现场鉴定,做到停机不停服务;
(九)停机期间,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通过窗口等线下服务渠道正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十)停机期间,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的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和山东省劳动关系管理系统正常运行。
系统切换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咨询。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