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申请公租房所需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不同户口本的还要提供相关证件
1)结婚证
2)出生证
3)低保证
4)优抚证
5)残疾证
温馨提示:
1、有以上证件的才用提供;
2、公租房申请的受理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受理期内请申请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到住保科窗口领取公租房申请表。
茂名公租房申请条件一览
一、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茂名市中心城区(河东、河西、红旗、官渡、站前、露天矿、新华街道办,茂南城郊经济开发试验区)常住户口,年满 18 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孤儿、父母非市直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无完全民事能力的申请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茂南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70 % ;
(三)家庭现住房建筑面积(合计)人均少于 13 平方米(从申请日起算,前 1 年内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移自有房产产权,导致其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人均少于 13 平方米的除外) ;
(四)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二、新就业人员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中心城区(河东、河西、红旗、官渡、站前、露天矿、新华街道办,茂南城郊经济开发试验区)居民户籍;
(二)申请人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毕业证书,从毕业当月起算未满 72 个月;
(三)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
(四)申请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 3 年或 3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有稳定收入,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茂南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0 % ;
(六)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辖区内无自有住房和未租住公有住房,从申请日起算,:前 2 年内没有在市辖区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在茂名市中心城区(河东、河西、红旗、官渡、站前、露天矿、新华街道办,茂南城郊经济开发试验区)工作;
(二)申请人年满 25 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非本市市辖区居民户籍,在本市中心城区实际居住满 2 年;
(三)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必须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
(四)申请人经用工单位录用并签订 3 年或 3 年以上劳动合同,有稳定收入,并建立社保账户缴纳社会保险费 2 年以上;
(五)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茂南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硕士或以上学历和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受收入限制) ;
(六)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辖区内无自有住房和未租住公有住房,从申请日起算,前 2 年内没有在市辖区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2020年11月5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五、本规定由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