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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公租房向什么部门提出申请 茂名公租房向什么部门提出申请补贴

时间:2023-09-28 04:22:17
茂名公租房向什么部门提出申请 茂名公租房向什么部门提出申请补贴

问:茂名什么人可以申请公租房?向什么部门提出申请?

答:茂名市市区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为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

茂名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茂名市中心城区(河东、河西、红旗、官渡、站前、露天矿、新华街道办,茂南城郊经济开发试验区)常住户口,年满 18 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孤儿、父母非市直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无完全民事能力的申请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茂南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70 % ;

(三)家庭现住房建筑面积(合计)人均少于 13 平方米(从申请日起算,前 1 年内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移自有房产产权,导致其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人均少于 13 平方米的除外) ;

(四)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二、新就业人员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中心城区(河东、河西、红旗、官渡、站前、露天矿、新华街道办,茂南城郊经济开发试验区)居民户籍;

(二)申请人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毕业证书,从毕业当月起算未满 72 个月;

(三)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

(四)申请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 3 年或 3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有稳定收入,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茂南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0 % ;

(六)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辖区内无自有住房和未租住公有住房,从申请日起算,:前 2 年内没有在市辖区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在茂名市中心城区(河东、河西、红旗、官渡、站前、露天矿、新华街道办,茂南城郊经济开发试验区)工作;

(二)申请人年满 25 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非本市市辖区居民户籍,在本市中心城区实际居住满 2 年;

(三)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必须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

(四)申请人经用工单位录用并签订 3 年或 3 年以上劳动合同,有稳定收入,并建立社保账户缴纳社会保险费 2 年以上;

(五)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茂南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硕士或以上学历和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受收入限制) ;

(六)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辖区内无自有住房和未租住公有住房,从申请日起算,前 2 年内没有在市辖区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2020年11月5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五、本规定由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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