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汨罗市通报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感染者:杨某
女,63岁,现住汨罗市大荆镇大荆村,为自家餐馆工作人员。10月17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18日凌晨经复核确认为阳性。专家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经初步流调,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5日
7:30 由儿子自驾车载其前往大荆加油站加油;
8:39 到达汨罗市高泉路益丰大药房购买药品;
8:50 步行至人民路中心大药房购买药品;
9:12 母子两人到汨罗市人民医院询问病情;
11:00母子两人自驾车返回大荆镇家中,之后未外出。
10月16日
20:00 步行至大荆村私人诊所买药(之前一直居家未外出);
20:30步行回家,之后未外出。
10月17日
7:30 由女儿骑摩托车载其前往大荆村私人诊所;
10:46 在大荆卫生院核酸采样后返回家,之后未外出;
14:00 由儿子自驾车载其前往汨罗市人民医院询问病情;
16:00转至汨罗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隔离病房,后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如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汨罗市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落实入汨罗市防疫要求。外省入汨罗市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汨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汨罗市,在第一入汨罗市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汨罗市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以上),在第二次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
3.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测体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汨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8日
原文链接>>>汨罗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