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主动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复评迎检,根据绍兴市商务局、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绍兴市公安局、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规范发展地摊经济的实施意见》(绍商务联发[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柯桥城区市容市貌、道路通行、消防及食品安全等因素,现就笛扬路等城区道路禁止违规占道经营行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自2020年9月1日零时起,笛扬路等城区道路禁止流动设摊、马路市场、露天烧烤、活禽交易等违规占道行为。
02
执法部门将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