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方针,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请广大居民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个人责任,有来返南堡意向的须提前报备,且到达本地后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居)委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主动报备。
一、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广大居民要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积极配合基层网格员的入户访查,如实反映在境外和唐山以外其他地区亲属情况及来返南堡意向。积极劝止在外地的家属、亲友,特别是有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及扩展排查区域旅居史的家属、亲友非必要不来返南堡。
二、唐山以外的家属或亲友确需来返南堡的,必须在出发地提前48小时向去往地社区、村(居)委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报备,报备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来源地、返南堡日期、返南堡路线、返南堡方式、车牌号码、在南堡居住地、手机号、返南堡事由等)、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情况、疫苗接种情况以及其他应主动报备的事项。多人同行的,每个人均要逐一报备。
三、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南堡人员原则上一律劝返,确需返回的,应提前48小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点对点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费用自理。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涉疫风险地区来返南堡未提前主动报备的其他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个人承担,拒不缴纳的依法执行。唐山市域外低风险地区人员,提前48小时在“唐山网证”上登记报备,并向所在社区(村队)、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报备,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做好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对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信息、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员,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四、及时告知确需来返南堡的亲朋,返回南堡后须遵守的防疫政策及应当履行的义务,配合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
五、从外地来返南堡后,要按照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上报村居、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等待负压救护车转运。
六、疫情封控期间来返南堡人员依照封控政策执行。
唐山市南堡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