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区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最大程度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县将从今年起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括除夕等重大节日)。
二、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停止办理烟花爆竹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等方面的相关手续。
三、各乡镇、无终街道办是本辖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组织落实的责任主体,要组织街道、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力量,大力宣传贯彻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引导广大公民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对不听制止的,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公安、安监、供销、市场监管、交通、宣传、城管、环保、民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对于违反“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
四、广大公民要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并主动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积极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县公安局(110)、县生态环保办(6166110)。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8年2月8日玉田县政府制发的《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
玉田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