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信宜市中小学校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共信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信宜市教育局决定提前招聘城区学校教师36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招聘学校涉及信宜一中等市直学校8所,共招聘教师36人。
专业要求: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5年2月2日至2003年2月2日期间出生)。
3.除研究生及国家“985”“211”“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可直接报名外,其他应聘的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平均学分绩点需达到3.0(含)以上。
4.具有相应层次或以上教师资格(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获得,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可放宽到试用期满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5.具体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本次招聘对象:
①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此处隐藏845个字……关证明;在资格审核时各考生需签订一份《承诺书》,确保压实个人防控责任。(二)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1、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并具备新冠肺炎疑似症状;2、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呈阳性的。3.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以及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抵返或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未完成14天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三)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使用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工资福利按国家、省及茂名市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符合《信宜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信宜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按不同层次给与相应补贴。聘用人员须在试用期满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必须在安排任教的学校服务满五年以上。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六、组织管理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程序、时间及成绩等信息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由中共信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信宜市教育局成立招聘教师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解释公告。
联系电话:中共信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0668-8867553;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8815211;信宜市教育局人事股:0668-8814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