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全市林区范围内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
据气象台预报,未来一周内无有效降雨,森林火险已达到五级预警级别。为有效防范遏制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定在全市林区范围内禁止野外用火。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3月6日至3月15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林区为森林防火禁火区范围。
三、戒严期间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在戒严期间内违反规定在林区野外用火的,由林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