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打开手机微信扫描商家专属付款二维码。
02
扫描后打开“我的电子券”,将显示自己可在当前商家使用的消费券。
如:您中了一等奖,会得到3张1000元餐饮消费券和2张1000元通用消费券。如果您在万和城扫码消费,页面会显示2张1000元的通用消费券。如果是在舜泉扫码消费,页面会显示3张1000元餐饮消费券和2张1000元通用消费券。
03
选择自己想要使用的某张消费券,点击后会弹出“是否在当前商家使用”的页面。如下图,点击“确定”,成功使用后会显示“电子券使用成功”画面。之后按电子券的金额抵扣到当前消费中。
04
如果碰到网络卡等问题,不能确定之前点击的消费券有没有成功使用,是不是在当前商家使用;又或者是自行点击了“确定”,收银员没看到操作过程和“电子券使用成功”画面。可以点击页面右上角“我的使用记录”,查看消费券使用记录,根据显示的具体消费场所和消费时间,进行判断。如果已经退出页面,可以重新微信扫描商家核销码进入。
05
如果您没有中奖电子券,则扫描商家核销码显示的是“您还没有电子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