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一)重点人群(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或企业,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城乡劳动者在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服务1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二)2015年1月1日以后初次创业的人员和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申请享受扶持政策的期限为初次创业或登记注册3年内;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送达(1) 申请人向经办机构 经办窗口现场 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 (掌上) 申请 ,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经办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完成受理工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正确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理由并退还材料;(3)申请材料齐全正确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即时依据档案出具相关证明 ,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办事结果。
收费标准
●是否收费
不收费●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线下办事地点/时间
具体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市民中心一路8号)人社综合108B-114B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 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0575-82412333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