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一)重点人群(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或企业,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城乡劳动者在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服务1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2015年1月1日以后初次创业的人员和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申请享受扶持政策的期限为初次创业或登记注册3年内.
办理流程
收件—受理—审核—办结—执行
收费标准
●是否收费
不收费●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线下办事地点/时间
具体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延安东路664号新地大厦)附楼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7月1日至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9月16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0575-85736120
具体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越城区各镇(街道)、社区(村)人力社保基层平台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7月1日至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9月16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0575-85736120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