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扑火组织 。
2、退入安全区。消防队(组)灭火时应注意观察火场的变化。遇有飞火、旋风时,组织消防人员进入植被少、火焰低的燃烧区域。按规定点火自救。要统一指挥,选择一个相对平坦的地方,同时按照规范容易避险。当危险发生时,应躺在植被较少的地方,双脚向火堆冲去,把浮土移走,直到看到湿土为止,把脸埋在坑里,用衣服裹住头,双手放在身前。按规范突破。当风势骤变,火势逆转时,指挥员应果断发出突围命令。团队成员应该自己做一个决定性的决定。应该选择小草少草的地方,把头裹在衣服里,屏住呼吸,与风碰撞。一个人应该能在7.5秒内突破。不要与火竞争,要与火竞争。
3、扑救森林火灾,必须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基本原则。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制度。林区各单位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预防和扑灭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的责任。